咸宁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服务平台全覆盖
极目新闻记者 胡迪凯

通讯员 蔡祖峰 纪甜一
10月30日,湖北咸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咸宁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咸宁初步形成符合市情、体现时代特征、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市、县(区)、镇(街道)、村(居)四级全覆盖。
据了解,咸宁市司法局统筹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扎实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此前,咸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十四五”期间咸宁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确定了任务、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截至目前,咸宁已建成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70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1074个;全市有律师事务所31家、律师420人;基层法律服务所18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94人;公证机构7家、执业公证员21人;司法鉴定机构9家,执业鉴定人66 人;人民调解员5506人;法律明白人3249人。
咸宁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全面发展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咸宁市律师行业已成立7个联合党支部、4个独立党支部,实现了党的组织全覆盖。通过全面覆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阵地,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市、县(区)、镇(街道)、村(居)四级的全覆盖,“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并线运行方案,为群众和企业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热线免费法律服务,入选了湖北唯一的第八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
记者还了解到,2019年,咸宁高起点、高标准在湖北建成首个市级“综合性”“一站式”人民调解中心,并推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向基层延伸,实现县乡村全覆盖,形成中心调度、“市县乡村”四级平台联动工作格局,让老百姓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前,各级人民调解中心已成功调解纠纷12.9万件,年均化解纠纷由原来的1.5万件增至3万多件。今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向全国推广了咸宁市的调解工作经验。
此外,2021年以来,咸宁市开展律师“四百”活动(百名律师进百村、入百企、讲百课、百所联百会)800余场次。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712件,受援农民工达792人次。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开展“点单式”法治教育活动1000余场,参与师生及家长达10万余人次。同时,全市精心培育3249名乡村“法律明白人”,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备3名,打造了老百姓身边“行走的法律百科全书”。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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