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秀波公司被限消,涉及一起2.9亿余元合同纠纷案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2月20日,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凡美玲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申请人为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今年1月,该公司曾因此案被强制执行2.9亿余元。

天眼查截图
据了解,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含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等,由吴秀波与古文娟分别持股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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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大皖新闻曾报道,在2023年11月时,吴秀波及名下的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也曾被爆出被执行4.66亿元,涉及的案由是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引发网友热议。
11月24日,吴秀波深夜连续发文诉苦,自曝自己被骗子用假章假合同设局,被骗的倾家荡产,并在文中曝光被骗的更多细节。还写了一首打油诗,大意就是自己被别人坑了,自己却无能为力,并晒出了相关的聊天记录。吴秀波之所以晒出相关的聊天记录,是觉得张某和金某有利益往来,故意用假章签署补充协议,然后设局坑他,导致他倾家荡产。
吴秀波还在文中表示,自己辛苦为资方拍戏,却没想到被两个身上背了一身案子的骗子, 用假章假合同设局,害到破产,还称对方准备充分,吃相非常难看,并称自己不是觉得冤,没什么是值得一个冤字的。
此外,今年1月,有消息显示,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华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吴秀波、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新增开庭公告,原告为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案件将于3月6日在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来源:大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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