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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赏月航班”座位被“悄悄”更改?律师:有权提出投诉及赔偿

9月15日,中秋假期已然开启。在这个象征着团圆的节日,很多人期待在回家的航班上赏月,多家航司也在中秋假期前陆续推出“赏月航班”。成都的胡先生特意购买了南航航班靠窗、非机翼遮挡的“赏月”座位。然而,就在9月15日出行当天,他突然发现,自己定下的座位号,被“悄悄”修改了。

旅客“赏月航班”座位被“悄悄”更改?律师:有权提出投诉及赔偿
(图侵删)

旅客座位号被更改,中秋空中“赏月”泡汤

客服:机型改变导致

15日当天,红星新闻记者联系胡先生,了解这源于南航临时换机。“我今天(15日)早上一起来,习惯性地在航旅纵横App上查看航班信息,突然发现自己的座位号被更改了。起初我以为是显示出错,后来反复确认发现问题后,立即致电南航客服,对方解释是,因为临时换了机型,我原来57K的座位在更换后的机型上已经没有了,给我安排了靠过道的座位。而且在南航的官方App上,我查不到更换之前与之后的机型信息。”胡先生告诉记者,在他打完客服电话后,收到一条短信,内容大致是座位号从57K变更为41C。

记者了解到,这几天,各大航司推出的赏月航班中,也包含各个航班因航向不同有对应的“赏月”座位,胡先生的航班从成都至长沙,由西向东,在15日-17日,可选靠右、靠窗的座位。“字母K的座位就是靠右的,而且没有机翼遮挡视野,我特意在9月12日提前3天购票并选座,准备拍照留念,现在泡汤了。”

同时,胡先生告诉记者,他从网上看到,之前不少人有类似遭遇,“有网友留言说,有些航司会以大机型展示航班,以吸引更多人买票,又在飞行前临时更改小机型,没有任何通知,很可能是一种营销套路。”

记者致电南航客服,对方表示,目前无法获知临时变更机型的原因,目前该航班的机型已从原来的A321改为A320。而谈到航司是否有义务进行告知旅客机型和座位变动时,南航客服人员表示,“座位只是预留,如果遇到变动或者航班调整,那么需要重新选择。且南航官网上有网上座位预选协议,其中第十条写明,如遇航班取消、合并机型或座位布局变更等特殊情况,您所预留的座位号可能会发生变动。请到机场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因此我们(南航)都是按照文件执行的。”

业内人士:除非“小改大”,否则应该告知旅客

记者随后咨询两名民航业内人士,从事民航工作多年的关先生告诉记者,“航司有时会根据运力调配等因素,出现临时更换机型的情况。App等软件上应该会有机型显示,如果不影响大家出行可能不会特别告知,但如果因机型调整导致座位不够或需要减客,则需要告知旅客。”另一名民航从业者王女士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如果是热门航线,例如国庆期间,从成都飞其他城市,旅客需求超出预期时,会更换机型。还有一种情况是飞机临时出现故障,需要调派其他飞机,也会更换机型。”

王女士补充道,“更换机型,一般不会对旅客产生影响。但要不要告知旅客,除非是小型飞机改成大型飞机,保证旅客座位足够的前提下,可不告知,否则通常都会告知旅客的。”

事实上,旅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更改座位号时有发生。今年6月,有媒体报道,从北京飞往上海的李女士选择乘坐南航的航班,出行前一天,她临时接到短信通知,其座位号发生变动,经咨询了解,航司更换了执飞机型,不再使用购票时展示的大型飞机而改用了小型机运输。一向看重旅行体验和舒适度的李女士不能接受毫无理由地更换,要求退票或者补偿。

去年7月,也有媒体报道称,一男子在乘坐某航空公司飞机时,登机牌显示的座位被临时更换,乘务员解释座位变化是因为换了机型。

律师:航司未尽告知义务,旅客有权提出投诉及赔偿

记者查询到,南方航空在《旅客、行李运输总条件》第七条提到航空公司对于机型不予保证且机型不属于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购买机票必须同意上述条款才能进行。其他航空公司,例如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在《运输总条件》第八条也进行了类似表述,称机型和航班时刻可能随时变动。东方航空的《国内运输条件》《国际运输条件》中同样将“机型变更”排除在旅客运输合同之外。

航司客服人员在航班机型“大改小”的前提下,以南航官网有告知为由,不通知旅客座位已改变,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9月15日,记者咨询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对方表示,如果航司不是按相关安全方面的政策规定更换机型,那么,建议当事人胡先生对南航提出投诉并寻求补偿,“毕竟这是违背诚信原则和契约精神的一种行为”。必要时,胡先生可以前往法院,以南航未尽告知义务为由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陈逢逢律师表示,航空公司在履行运输合同过程中提供的机型或大或小,对航空公司来说存在着不同成本、服务水平以及安全保障等;对旅客来说存在不同的旅行体验、服务质量以及安全风险等。航空公司提供了已确定的机型,旅客选择了该机型,对旅客和航空公司都具有约束力。本案中,航空公司在购票时展示的是大型飞机,而实际提供的是小型飞机,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同时机型关系到飞行安全度和舒适度,如果航空公司擅自变更机型而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旅客,造成航空运输服务质量降低,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承运人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请求退票或减收票款。

红星新闻记者 胡谦 图据受访者

编辑 李钰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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